关于公布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养老产业学院) 2024年度专项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541

根据《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养老产业学院)关于专项研究项目招标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21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总体要求设计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研究,并填写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4年5月20日17点前报送至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仙林校区丰盛楼309)。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024年度专项研究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凡由本学院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养老产业学院)专项研究项目(资助号)资助”。

经费使用仅限于(1)进修培训费(不超过单个项目资助总额的30%);(2)差旅费(不超过单个项目资助总额的20%);(3)专家咨询费(不超过单个项目资助总额的15%);(4)论文版面费/视频制作费/图书、材料购买费等。经费报销分阶段进行,项目启动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30%,剩余经费按照项目成果完成情况拨发。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相关支出须与本项目研究密切相关,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关于课题立项的补充说明: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教师的资助项目如未取得相关成果,将不作为年度计算科研工作量依据。


联系人:熊皛白  电话:025-85811309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2024年度专项研究拟立项项目名单.xlsx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2024年度专项研究项目合同书(拟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