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收到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纳证明,我院田侃教授、喻小勇副教授提交的《南京市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法律文本建议稿)》被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纳。这是2023年2月收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采纳证明以来,对我院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的又一次充分肯定。
《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条例》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列为2023年正式立法项目,田侃教授、喻小勇副教授受邀加入条例立法工作专班,积极参与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完成立法调研报告和法律文本建议稿,系统提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等法律建议,并参与南京市人大、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后续多轮修改定稿工作。《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已于2023年9月27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1月16日正式实施生效。这是南京市中医药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对新时代规范引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