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未超出基本学制的境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分配,我院本年度可按照评审条件择优推荐硕士研究生1人。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办法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附件3)以及《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
2、按个人自愿申报、导师初审、学院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四、进度安排
1、10月10日,学院公示《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10月13日前,《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提交至研究生院;
3、10月13日,学院发布评审通知,进行宣传动员;
4、10月17日14点前,学院汇总申请材料;
5、10月18日,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生公开答辩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10月24日12点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进行评选。
五、报送材料清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信息表中涉及全部内容需提供附件,无附件支撑视为无效材料);
3、国家奖学金学生事迹报告材料一份(材料征集要求详见附件6),由参评人本人提供,报告内容包括人物简介、标题、正文等;
4、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ylfwygl@njucm.edu.cn,邮件名为国奖申请+学号+姓名。
六、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按《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请各位研究生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国奖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