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家访、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对以下5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拟认定,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 困难评定等级 |
065323112 | 一般困难 |
065322135 | 一般困难 |
055622135 | 特别困难 |
055623132 | 特别困难 |
150124238 | 特别困难 |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丰盛楼310),电话025-85811310反映。
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